當大眾該習慣以部落格來作為生活的一種態度表現,這些掌握媒體的媒體工作者們,是不是也親身參與了這場寧靜革命呢?事實上在今天的節目裡,光是其中一位主持人大大方方的承認沒有,而且口吻間也有一些輕浮的語調時,很難以理解這個節目的價值,究竟是消費了主題還是消費部落客,而且比較糟糕的事情,就是不斷的評比數字。
這兩天在「部落界」最火的話題,大概是至入性廣告這檔事,有艾瑪的說法,李怡志的觀點,還有格強有耳這麼說,傅老大也寫了這篇。我猜,話題引爆點,應該是BloggerAD最近推出的100%回饋方案,搭配他們所謂黃金寫手的運作模式,瞬間有了「滿地開花」「全面引爆」的曝光率,才出現後續這些爭辯。我看每篇部落文的觀點都很精彩,也都覺得很合理,為什麼會這樣子呢?是我的立場太搖擺嗎?但仔細想想,並不是啊,因為部落格的基本精神就是「自由」,每個人都可以把自己的部落格佈置成他自己想要的模樣,所以,要不要放廣告,想不想置入行銷,應該都很自由,這大概是部落格之所以挑戰媒體最刺激的point
當然,如果一個媒體很有自知,有良心,願意讓記者按照自己的意願採訪,並負擔全額費用,記者就不用參加這種招待旅遊了。至於部落客嘛,我「以前」認為部落客寫遊記都是自己、自主、自費旅遊的經驗,沒有什麼被漏的疑慮,也沒有人要你一個月寫多少篇。至於人家額外給你「合作經費」,都是以讀者僅存的信賴換來的。紐約時報的規範中也特別強調,不得接受任何旅遊招待,寫手也不行。人家這樣都可以辦媒體了,部落格卻撐不起一個部落格?我不相信。
49歲的勞莉被控在社交網站上冒充16歲少男,與鄰家13歲的少女梅根發展網絡戀情,待梅根陷入情網後再用惡言惡語加以傷害,梅根禁不住刺激自殺。報道說,勞莉的女兒曾經和梅根是朋友,後來兩人鬧翻,勞莉為了替女兒出氣想出了這個"虛擬少年網絡欺人"的計謀。勞莉否認有罪。 曾幾何時,網絡欺凌不過是向對方發送威脅短信、粗魯的電子郵件,但是,2008年的青少年找到了一個新的欺負人的"樂園"----社交網站。
昨天心血來潮打開Akismet的時候,看到某個人留言寫道:「我是公民記者,我要轉載你的文章」,然後將就將筆者的文章轉貼至多個其人所開的免費部落格,並且在當中加進去自己的觀點、眉批、註解,並說這是公民都該重視的事情,筆者看到此的感覺,根本就是污辱了「公民記者」的骯髒行為。
是的,群體正義並沒有錯。但是那份正義,是屬於真理的正義還是輿論的正義?憑著這份正義讓網友可以去跟評審冷潮熱諷?憑著這份正義就能去對陳同學指指點點?成王敗寇,歷史是贏家說了算,贏家創造的歷史中哪來的真理正義?在沉默螺旋的效應下,真正去捍衛對方言論權力的人有多少?
從過年年至今仍延燒不停的「藝人陳冠希照片曝光風波」,在各大媒體版面都佔據了重要的位置!到底發生了什麼事?為什麼大多數人指責陳冠希卻不對侵害他人隱私資料的犯罪者生氣?今天為您邀請到世新性別所的陳宜倩老師,一同在空中探討陳冠希事件中,媒體、網友、觀眾的角色與份際,以及從中看「性」這件事!
數字時代預言家兼行動家尼古拉斯‧尼葛洛龐帝認為200美元一台的筆記本最理想的用途是免費發放給落後地區的小孩子,讓他們享受資訊技術的福祉,填補與發達地區的數字鴻溝。但他填補不了自己與英特爾之間的鴻溝,後者希望這能和商業結合
『如果全球慣于使用電腦的人大概有15%,那麼大多數的PC廠商都在爭奪這15%的人群,而剩下的85%的市場是亟待華碩去挖掘的。』王俊人對《環球企業家》說。
名人的部落格和我們一般部落客不同,對一般讀者而言特別有魅力,所以帶來的流量驚人不意外。 許多名人的部落格往往請人代寫,或是聊備一格,淨寫一些日常生活的瑣事十分無趣。 但蔣友柏的白木怡言算是異數,他不但文筆好,也非常有自已不落俗套的想法,他可以接受批評(有不少網友認為我死不認錯,所以也許這點我還比不上蔣友柏),也敢於挑戰權威。『白木怡言』,絕對是台灣這麼一大堆趕潮流的名人部落格當中,最有價值的一個部落格。
寫情書,"代溝"十分明顯。年輕人不寫情書了,但他們的父母、祖父祖母卻幾乎全部曾經鴻雁傳情。調查發現,年齡55歲以上的人,從來沒有寫過情書只有14% 情書被打入冷宮,當然並不表明現在年輕人不浪漫了。取代鋼筆信紙的是現代的通訊工具和手段:電子郵件、短信、MSN……。
「做決策」是需要學習的,一直綁著孩子就是不給他練習「做決定」的機會,孩子永遠學不會,試問家長、老師,你們能為孩子做決定到何時?當有一天必須放手讓孩子自行決定的時候,才驚覺孩子面對選項卻不知從何選起,只怕為時已晚。
「文化干擾」絕對是展現Kuso嚴肅性的好片,片中介紹三組人馬透過各式各樣的Kuso 作為,對抗資本主義的文化行動。文化干擾是場文化戰爭,在資本主義社會中,資本主義的商業價值透過廣告在內的各種宣傳機制,無孔不入地進入到我們的生活與意識裡,不論是戶外看板、校園,或者公車、捷運,甚至私密的公共廁所,鼓動消費的訊息不斷要我們要買要快、強迫收視。而「文化干擾」便是要試圖顛覆、扭曲、詮釋甚至是破壞這樣的資訊結構,透過文化行動嘲諷與對照資本主義文化系統的荒謬性,並進而揭開資本主義商品化體系背後不為人知的生產體系與剝削勞動。 例如,在影片中有位劇場工作者化身為「比利牧師」,號召一群志同道合的同伴,將米奇綁在十架上到紐約的迪士尼專賣店「宣教」,希望大家拒買迪士尼的商品,因為,在可愛米奇的背後,隱藏著跨國資本的剝削,因為中國與斯里蘭卡等幫迪士尼代工、製作的國家,不僅沒有合理的薪資與良好的工作環境,甚至經常遭到工業傷害,以致於中國東南沿海的迪士尼代工場,有著「斷指工廠」的稱呼。 「比利牧師」的Kuso行為有人支持,有人反對,但無論如何,這些小小的文化行動引起了消費者的關注,有人恍然大悟因而拒買,有人疑惑的想去調查真相,看看迪士尼是不是從剝削弱勢者的勾當。 當然,這樣的行動對堅若盤石的資本體制可能起不了太大的作用,但作為論述爭霸,藉由文化行動引發更多人的關注仍有其重要意義,畢竟在天羅地網的資本主義宣傳體系,需要更多的顛覆與反思力量。到底Kuso能不能改變世界?恐怕沒辦法有個答案,但如果 Kuso可以攪動一池春水,引發社會討論,這樣的Kuso是有進步價值的。
這個賓客吃到了什麼?猜猜看。有些東西,分開來很棒,一起吃卻真的不行。今天阿美的故事只想讓閱讀更輕鬆些,故事情節誇張了點,網站愈來愈多功能並不會讓使用者倒地吐白沫,通常還是在加惠於使用者,讓大家享有更豐富的服務。不過,假如你是創業家,想鑽最棒的機會,有時候,The Best Idea,就在當初的那個「第一次悸動」裡。您是否在擴張的過程中,像阿美一樣為了兼顧一切而不小心走錯了路?
這讓我想起六月看到YouTube共同創辦人陳士駿來訪,我最想問他的第一個就是:「你覺得YouTube最關鍵、最關鍵的甜蜜點在哪裡?」第二個問題則是「這個甜蜜點之前,有沒有什麼預兆,讓你們特別去做它?」你說,這兩個問題我不是都知道答案了嗎?當時早已廣為認知YouTube之所以啟動一傳十、十傳百的「網路效應」的甜蜜點,就是那個可以讓人嵌在自己部落格的flash embed小創意;第二個問題的答案應該也是「沒有預兆,我只是猜對而已」。但我想,說不定陳士駿會有更勁爆的內幕分析!?現在已經事過境遷,談談歷史應該沒有商業機密的包袱吧!但事實與我猜的完全相反。我發現,陳士駿的回答,比我所收集的研究還要淺多了,我甚至懷疑連陳士駿自己可能也沒發現YouTube的甜蜜點在何處。創業家就像射飛鑣的「選手」,他只知道如何穩定自己、投射、中的,今天表現良好、一口氣中了五個,你問他「為何中?」他只能茫然告訴你:「今天狀況不錯!」要問他到底為什麼會表現特別好,是不是姿勢不同了、風向不一樣了,不能問「選手」,而要問他的「教練」,就有如網路創業的甜蜜點在哪裡,別去問「創業家」,而是圍在創業家旁邊努力看他們為何成功的「網路觀察部落客」。
相關典故 Morpheus這個名字是有特殊意涵的。Morpheus是希臘神話中,掌管夢境的神。他可以化身成各種人形,進入人類的夢境之中。
話說回來,商業節目的特性,就是將各種異質的東西,整齊劃一,而複雜的東西,也盡量使其簡單易懂,如此一來,觀眾便能很快理解,很快進入狀況。但是,每個宅男都有他自己與物品的想像關係,如果要讓觀眾都能理解這些上節目的宅男是如何進行想像的,那麼對商業節目來說,簡直天方夜譚,至少就節目有限的時間裡,是不太可能允許的。因此,主持人之所以侵犯宅男的想像世界,說穿了,也就是想將這層複雜的想像關係,給徹底簡化,繼而讓觀眾抱腹大笑,達到娛樂效果足以。不過,在簡化的同時,除了扭曲了宅男的想像世界之外,我們或許還可以看清楚商業節目的本質,進而思考另外一些同樣性質的節目,是否也簡化、扭曲了其他社群的世界。
以我個人來說,宅其實象徵了一種值得尊敬的認真生活方式與價值觀,這些人投注熱情在他們喜愛的東西上,認真看待許許多多的小事物,有什麼不對?他們拒絕對自己生活中的某些東西隨隨便便,光是這一點,便不知道比起製作或抄襲、或以損人基本尊嚴為樂的廉價綜藝節目,對社會來得更有貢獻到什麼地步。 這場宅風波,並不是一個獨立的事件,它是一連串不理解、不寬容的延續,具有長遠的源流。或許也可說是某種歷史的必然;因為這個島上,許多人早已失去了同理心,也不再對生活方式與自己迥異的人,抱持著健全的尊敬;對於那些陌生的事物,也毫無一點好奇心;今天是五個定義不明確,形象受扭曲的宅男在電視上公然地受辱,明天或許又是另一群不擅於自我辯護的族群,成為下一場獵奇表演的受害者。
發現一個超有趣的人氣部落格?喜愛的部落客又推薦了好書、好劇、好衣服?收到朋友轉寄的推薦部落格?注意,這些都有可能來自行銷業者的設計。 七成企業 加碼網路行銷 根據Yahoo奇摩的「年度企業行銷大體檢」,今年有逾七成半企業選擇加碼網路行銷預算,顯見台灣業者越來越體會網路是不可忽視的戰場。其中,主打個人魅力的部落格,也成為業者發揮行銷創意的利器。 部落格行銷手法多元。偶像劇男星賀軍翔成立了部落格,是為衛生棉代言;新書和新上片的電影,聯手邀請部落客免費先睹為快,把心得貼上部落格吸引觀眾。人氣旺的部落格也能通過推薦商品、或google adsense等在格上掛上廣告的機制,獲得免費商品或分紅。 曾從事相關行業的小張指出,目前國內部落格行銷主要分兩種,一是開放式,即為業者直接建置活動部落格,目的公開;一是隱藏式,即藉部落格「置入性行銷」。前者少見,因為太費工;最常見的,還是仰賴知名部落客,運用他們的超人氣來寫篇心得來炒高產品行情。 頂尖部落客 人氣炒商品 「要選,當然要選排名一、二名的部落客。」曾任職行銷業的小張說,由於企業主推出產品往往是短期戰,要立刻看到效果,因此當然會挑頂尖部落客。這些人寫推薦文大多有趣又不著痕跡,比如寫今天看了什麼日劇或電影、讀了什麼小說,談談自己的心得,生花妙筆引得網友也要去看看;或是寫今天買了某牌牛仔褲,想起什麼回憶,寫得感人肺腑,讓網友全不知是「工商合作」。 「最棒的,當然是引來大量回應,又不惹嫌疑。」小張說,一篇一千至一千兩百字的推薦文,依人氣及效果,報酬從一千五百元至三千元不等。 靠分紅獲利 露餡很難堪 行銷業者會直接找人氣部落客寫「隱藏式」推薦文,不少部落客也自行參與業者推出的利益分享計畫,例如博客來的AP (Associate Program)計畫,或是PChome的分紅計畫,方式通常是由部落客推薦產品,若有讀者因其文而連結到購物網購買產品,部落客即可享有產品價百分之一到四不等的回饋金。 但部落客靠分紅獲利,有時也有後坐力。知名部落客艾瑪最近曾在網上推薦某本書,三天替博客來網路書店賣出兩百六十一本書、被網路觀察者讚為「部落格行銷佳話」,網友赫然發現「她的推薦可賺錢」;只小賺兩千多元回饋金的艾瑪引來部分網友批評「用聲望換業績」,讓她十分難過。這項爭議也引起部落客對「行銷」與「真心體驗」間界線的討論。 部落客「重灌狂人」也曾在部落格推薦3C產品,結果被網友發現是參與「興奇大聯盟計畫」的產物,惹來「站長想賺錢想瘋了」的評語。事後重灌狂人貼文表示自己是來不及貼上「揭露」標示,也強調此後文末都會註明將因此文可能獲得的回饋金,讓網友自行判斷要不要相信他的推薦。 短期難見效 路還有很長 類似的案例搬到國外,下場慘得多。中央研究院資訊所專案經理徐子涵說,全球最大企業沃爾瑪(Wallmart)曾找來兩人開一台小巴環遊全美,並將這趟「自助旅行」經驗寫在部落格,自然包括採買日常用品,全都是到沃爾瑪連鎖店買的。最後,兩人行徑被網友識破,沃爾瑪也因此被抨擊。 徐子涵以過去在蕃薯藤做出小S懷孕日記部落格、楊承琳蘋果光筆部落格等例子指出,部落格行銷不像平面媒體那樣,務求短期密集曝光,而是要花數月、一年的時間慢慢養。 然而目前台灣廣告公司、案主對相關新概念所知不多,部落格平台也不夠優良,「我們得積極向國外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