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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淤工程毀路 公所槓包商(07/04/25中國時報) Popup

清淤工程毀路 公所槓包商(07/04/25中國時報) Popup

greenlost 收藏於 2007/04/25
曹婷婷/新化報導 工期逾半年的虎頭埤清淤泥取土工程昨日到期,承包商僖城營造公司工程車毀壞南168縣道,始終未善盡修復路面之責,惹來民怨,日前又造成一對夫妻駕車摔斷手指頭意外,鎮公所不滿包商卸責態度,不排除發動封路抗爭。 「好端端的道路遭毀損至此,百姓路過心驚驚,難道承包商和主管機關不該負責?」新化民眾只要提起南168縣道就有一肚子氣,該路段因為營造公司臨時堆置土石處,每天砂石車出入頻繁,路況慘遭「蹂躪」。 昨日上午,鎮長姚溪海與鎮代主席吳德強,原欲與承包商葉姓負責人協商道路修復和加封柏油,孰料,承包商選擇迴避,委託民代出面斡旋,表示最晚將於今日討論回饋金善後問題。 不過,鎮公所堅持業者修復路面、維護交通安全至上,且85萬元回饋金僅6里受惠,不該混為一談,堅持只討論修路,業者卻放話,已有少數里長私下拿取回饋金,不該要求太多,讓公所憤怒自身立場理虧。 鎮公所強調,虎頭埤清淤疏濬工程由嘉南農田水利會發包,工期簽約至4月24日,目前雖已不得開挖,但尚有大批土石等待載運,選在此時機點要求業者負責,是擔心承包商搬運完土石後落跑。 鎮公所無奈表示,公所代養南168縣道,主管機關為縣府工務局,惟儘管民怨累積許久,上級單位不見任何處理,也未祭出公權力執行取締或開罰,才會讓業者肆無忌憚,不顧鎮民感受。 農田水利會昨日表示,僖城公司施工前已繳交廿五萬元保證金給水利會,日後,若公所與業者協商破局,意即業者違反合約的話,水利會將拿出這筆錢來修復道路,不足部分,則拿其他家業者繳交的保證金支付。 縣府工務局土木課回應,整起事件需先由公所和承包商協調,視情況如何發展,若水利會不出面處理承包商違約部分,工務局將會介入開罰,依公路法科以罰金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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