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民主就是勞工要參與企業的經營與管理。 1996年一月,電信三法修法過程中,工會的「產業民主」 訴求變成爭執的焦點。一般人認為工會應該要求的是勞工權益 ,為什麼提出產業民主呢? 原來,勞工並不想只拿一筆錢落跑。他們將青春投資於此 ,就是要積極參與,分攤企業的成敗。工會的訴求由對立轉為 參與,是工運的一大躍進。可惜政府官員心態保守,無法接受 新觀念,堅持不讓勞工參與,硬要逼他們抗爭。 電信自主工會要求董事會中有1/3﹝後來協商成1/5﹞的工 會代表,這就是要求經營決策的民主化。民主就要有制衡,董 事會中的工會席次雖是少數,沒有主導權,卻可促使經營透明 化,減少弊端,避免不必要的勞資衝突。 除了董事會層次的「參與經營」外,產業民主還包括廠場 層次的「參與管理」,即賦與工會對與勞工權益有關的不同事 務有資訊權、諮商權及共同決定權。
到17號深夜,一個人在大陸的朋友寄了這篇文章給我,半夜三更裡,我一口氣讀完了,看得我既毛骨悚然、又激動不已。《零八憲章》不見得是什麼偉大的創新的革命文件,甚至可說大致是奮鬥了幾百年的西方民主法治的簡單摘錄罷了;而原作者唐小昭,也不是個參與過任何民主運動的異議人士,我猜她恐怕和任何抬面上或私底下的團體也沒有直接關係。但就連這樣一個貌似平凡的來自四川、在上海生活工作的女子,就在自發性的上網簽署了《零八憲章》並接受過華盛頓郵報的採訪後,也被警察正經八百的請去「喝茶」–也就是進行審訊。
唯一應該提問的是︰這波學運能帶給他們自己以及台灣社會多少進步的空間?1960年代席捲全球的學生運動,以豐富的進步價值和激越的群眾行動,重擊了在繁榮表象下不斷滋生腐敗與不公的資本主義體制,挑戰了陳舊保守的成人世界,其餘威至今依舊存留。十八年前的臺灣野百合,其實僅是撿起了民主運動長久以來的口號,當年的學生豈有比社會進步多少?2008年這場其實不「野」,也並不「草莓」的學運,將給社會留下什麼,讓我們睜大眼睛瞧。
坦白說,如果在二年前,我會對此感到異常的憤怒,毫不猶豫地走到街頭上去示威抗議,但現在我要很不客氣的說,造成今天這種結果,是綠營支持者自作自受,怨不得別人。
我國的法律多半是繼受而來,因此在修法時,以比較法做為借鏡是經常可以看到的。本文基於此目的,便先以扼要之方式,介紹美、英、日、德等國集會遊行法之規定,也可藉此對照我國集會遊行法之規定是否不合時宜而需要改進,作為修法時可參照之處。
民進黨還小的時候,常常上街頭,那時,被打被沖水被抬走被起訴都是光榮的,三台兩報狗嘴吐不出個屁,除了暴民還是暴民。這些媒體稱作暴民的人,自己人,常稱他們為衝組。
是的,就在今天凌晨,中正紀念堂大中至正門下的靜坐區,再度在當權派(國親,或者根本就是親民黨黨棍)與幫派的合作下得到「完好」的控制。
台灣政治的紛亂,光是求取虛浮的象徵平衡或不藍不綠並無法解決,唯有直接賦權給實現普遍價值的可能性,從最基本的政治態度開始重建,才能確切地跳脫政治對立惡鬥。
當不雅的詞彙再次佔據選台灣舉舞台的時刻,我們能否捫心自問,我們對民主政治的想像與視野,難道只能框限在政客劣質的語言魔障中,永遠跳脫不出來?
在謝紅梅的故事中,我看到台灣的「自由民主憲政」體制,怎樣讓這個努力要做台灣人的新移民,從期待、努力、奮鬥、挫折,到近乎全然失望。當我們的憲法理論實務,欠缺對「平等公民權」之理解時,所造成的就是國民的疏離。憲法本來應該要作為多元社會的最大公約數,但一部排他又分級的憲法,又豈能發揮這種整合作用?一旦「他們」發現國家沒有把他們當作「自己人」,我們又怎能期待他們衷心地認同甚至熱愛這個國家? 國家在要求人家愛國之前,得先問問自己值不值得愛。
曾經奮不顧身熱情投入民主改革的台灣人,對當今的公共政治卻越來越冷感。當今全球經濟轉型下的台灣在處境上有巨大變化,正需要有視野的領導者,需要大眾一齊投入智慧和心力,然而,主導公共政策和資源分配的藍綠兩黨除了不斷鬥嘴相互割喉之外,對現實中需要深入考量斟酌的公共性議題缺乏回應能力。
行政院計畫將中正紀念堂更名為台灣民主紀念館,並拆除現有圍牆。中央大學法律與政府研究所副教授李廣均昨日表示,他贊成拆除圍牆,但反對以粗暴方式執行,若執政黨未經社會討論執意拆牆,他將發起全民「保存圍牆磚瓦」運動,藉著保留殘磚碎瓦,憑弔台灣轉型的粗劣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