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斥暴利的碳交易
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秘書長林子凌指出,此次提案修法的立委太離譜,除了將「設置」二字刪除,還因為立委照顧個人選區利益,讓過度開放地方政治人物進入國家公園審議機制。例如加入「區域住民代表」為審議委員,即由屏東選區的邱議瑩、潘孟安所提出;而北市選區丁守中更離譜,為了陽明山國家公園內的四個里,還一度要求加入村里長為委員。
屏東縣立委潘孟安.邱議瑩推翻民進黨團協商決議.淑芬現場表達不滿.質問為何不依協商決議 潘孟安當場回說:誰規定他提案要經過黨團同意 主席吳育昇甚至在淑芬力爭不應違背國家公園宗旨如此修法時.出言喝止"你不是本委員會委員" 淑芬說那第20條必須刪除.現場立委也諸多支持...反而..... 內政部林中森次長提出說明阻止說:不可刪除第20條有關水資源開發部份.因為有可能國家公園內未來有興建水庫的需要.... 這樣的內政部..這樣的營建署..這樣的國家公園組....怎麼讓人民去支持他升級為國家公園署ㄚ
不曉得大家對於立委們如此細膩、專業,完全犧牲個人休息時間的服務精神有何看法? 我要問的是,立委的職責是什麼?擁有議決國家層級法律案、預(決)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等重要職權的立法委員們,一個月國家所支付的36萬元助理費(含加班費),到底在處理什麼事情?一個月10萬元的選民服務費足夠支撐服務處嗎?以我見聞的規模,實在不可能。 這樣專業、制度化的選民服務,背後代表的是什麼? 個人權益本來就應受保障,當受到侵害、不當處置時,也應該據理力爭,尋求正義,然而,立委服務處中門庭若市的求助者,是代表什麼?民眾對政府依法行政信心不足,行政效率太低、官僚瞞頇,司法不公、品質不佳,欠缺基本的社會支援系統,弱勢的老百姓求助無門,以致立委都得兼做法律服務或轉介?還是人民愛走後門,關說鑽營成性,非得找一個特權靠山,各顯神通!
十一寇是被媒體所建構出來的名單,但這的確也代表民進黨內的一種現象。而十一寇的去留,的確是小事,但對民進黨來說,重要的是,怎樣才能喚起改革的熱情?怎樣才能讓台灣的本土力量,重新被喚醒?怎樣進行內部淘汰,把一心想搭便車的混帳政客,給踢出車外?不過,現在看來,民進黨要醒過來,也許還需要另外一個20年。
雖然關於十一寇的評論見仁見智,但我覺得回應中的"衛環委員會現形記"更值得注意。究竟哪些立委認真,哪些打混,選民要看仔細,年底的立委選舉不能只憑媒體表象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