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另一宗有關示威的案件中,終審法院法官包致金強調:「徹底維護公民自由」;遺憾是,此一精神沒有放在裁判官自己的「評語」中。反過來,他刻意使用煽情字眼(街頭鬥仕的虛榮、傲慢和野蠻) ,引導輿論聚焦於示威人仕的動機人格上頭。本來,如此缺乏根據的「審後感」,筆者實在沒有興趣多談。但這種扯開話題的手段,即把問題從對不合理權威的指控 (這裡即指警權) ,突然轉移至指控者的人格態度上,倒是瀰漫著一股家長心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