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與著作權

專利是企業重要的情報之一,也是掌握新趨勢的關鍵。著作權則是把守各種文本、影音圖像的複製、傳送與引用的法律關卡。所以這群組歡迎大家分享專利與著作權的相關新聞、部落格文章、分析的軟體以及商業情報。讓大家可以透過分享,更瞭解這兩個越來越熱門的角力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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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iusKiKi
發言評價:1151
331 天前

Re: 自由電子報 - 大專團結抗漲 國際期刊讓步

GeniusKiKi :

這個時候就要推 Google 大神,快把 Google Book 搞定吧,讓全世界的 Book 都可以在 Google 無償閱覽.. :)

鳳梅
發言評價:6
350 天前
小掰同學是好孩子誠懇頑皮善良想變聰明有錢漂亮
發言評價:3161
412 天前

Re: 音樂業到了改革的時候嗎? « 知識產權關注小組

小掰同學是好孩子誠懇頑皮... :

Tim Burgess 是 The Charlatans 的主唱,Radiohead 主唱是 Thom Yorke。

艾得挖
發言評價:497
412 天前

Re: 音樂業到了改革的時候嗎? « 知識產權關注小組

艾得挖 :

我想這次radiohead的作法無疑是給經濟學基礎架構又一次新的震撼,難怪那麼多期刊或是經濟學大師都在他們的blog中討論這個現象(當然,很有可能他們也都是fans),如有唸過經濟學就不會沒看過他課本的 Greg Mankiw 或是超重要的期刊 經濟學人 ,大家可以參考

p.s 再補一個,好像中文書名是啥橘子還蘋果經濟學的  freakonomics 

阿花
發言評價:8
438 天前

Re: 單程票

阿花 :

「家暴」好沉重的字眼

 

記得有位藝人在詞上寫著:

「我叫你爸 你打我媽 這樣對嗎」

這是多麼複雜的情感糾葛

台灣是塊純樸內斂的土地

傳統婦女受禮教的約束

只懂得默默的付出

演變成:

好似有隻看不見的黑手在背後操縱

人生 就如同一波多折的鄉土劇

我們都是在別人生命裡的臨時演員

〔走過多少風雨 看透無盡辛酸〕

受了多少痛 也忘了「痛」

 

台灣 是我們永遠的母親

在這塊土地上成長的我們

有時也像是家暴「加害人」

為了私利私慾而忘了大愛

 

讓我們一同為這塊土地打拚

讓我們一起為母親加油

為了下一代

努力扮演好〝這一代〞

 

 

飛鷹人
發言評價:12
439 天前

Re: 單程票

飛鷹人 :

現在只想愛你觀後感
也是那樣感人好看

麥咖啡推薦的電影,更具台灣的色彩,婦女要看,男士更要看!!

dd
發言評價:-3
442 天前

Re: 澳洲法院判定鏈結非法MP3檔案構成侵害著作權

dd :

媽的…那這樣不就有趣了~~
黑米共享書籤的A提供 "侵權的超連結
B、C、D推薦+收藏…
那麼B C D 是不是成立幫助犯?
這樣…共享書籤誰還敢用?

第二種情況,A收集B、C、D  的侵權BLOG(內有一堆侵權mp3、圖文)
E收藏A站網址 ,被警察抓到…
E上面有放google adsence……有收益…

粉紅愛心
發言評價:2073
468 天前

Re: 虛擬版權案移師現實法庭

粉紅愛心 :

任何事情都有可能發生,尤其在沒有國界的網路上。
未來(可能現在就有)或許會在第二人生裡出現專屬第二人生的網路法庭,解決第二人生裡面的網路問題。

不知道台灣的"媒體法庭"有設了沒有 ?還是跟監察院一樣,有院沒委員的。。。

鳳梅
發言評價:6
468 天前

Re: 虛擬版權案移師現實法庭

鳳梅 :

這是很可能發生的~~

Barking...
發言評價:1010
488 天前

Re: 【markscat 的異想世界】部落格|創作文章【毒電波、二次創作和肖像權】

Barking... :

剛好可以對照看看自己有多少誤解(爆!),不是嗎?(笑)

elielin
發言評價:361
488 天前

Re: 同人本《寶烏(ㄨ)少年》受到關注,強制停賣

elielin :

這次的問題就在於…那並不是主編自己的作品,是日本人的作品。
所以才會出了問題…

天上京
發言評價:2
488 天前

Re: 【markscat 的異想世界】部落格|創作文章【毒電波、二次創作和肖像權】

天上京 :

這篇文章有幾段話,讓人很想去吐槽一番
寫得似是而非,久而久之會變成積非成是
這算是頗為嚴重的事情...

我相信會誤導很多很多對"正面性"同人創作以及著作權不甚了解的網民。

馬可斯
發言評價:36
488 天前

Re: 同人本《寶烏(ㄨ)少年》受到關注,強制停賣

馬可斯 :

主編惡搞自己的作品.. 不知道日本人怎麼看?

梅希
發言評價:165
488 天前

Re: 同人本《寶烏(ㄨ)少年》受到關注,強制停賣

梅希 :

林總編、林老師、林經理、林總裁。
姓林的真的很多啊~

咖哩東
發言評價:4
489 天前

Re: 同人本《寶烏(ㄨ)少年》受到關注,強制停賣

咖哩東 :

結論:姓林的人好多啊 (編毆:就說那不是重點啊)

糯米糰 (本糰軀殼雖然不在了 但精神會與你同在)
發言評價:1021
489 天前

Re: 同人本《寶烏(ㄨ)少年》受到關注,強制停賣

糯米糰 (本糰軀殼雖然不... :

管他寶島少年還寶鳥少年,漫力決定了一切....XD

Barking...
發言評價:1010
489 天前

Re: 同人本《寶烏(ㄨ)少年》受到關注,強制停賣

Barking... :

MIGI:原來如此啊XD
我比較笨,所以只是看到第二波快出了才在投訴寶鳥覺得很不解而已

啊賀8月號及時(?)送印~

名無し
發言評價:70
489 天前

Re: 同人本《寶烏(ㄨ)少年》受到關注,強制停賣

名無し :

唔,還自以為幽默,沒想到引起誤解…OTL
我的「林先生」是在說東立總編啦(壓根就沒把另一位林總編跟這事聯想在一起啊XD)

另外根據今天看到的八卦,爆料的根源好像是在內部…

第一次看到新聞時就覺得以「漫迷」角度怎樣也不可能告發這種事,所以也不意外了

elielin
發言評價:361
489 天前

Re: 同人本《寶烏(ㄨ)少年》受到關注,強制停賣

elielin :

> 如果全力作家眾跑去出挑逗者、挑撥者、挑釁者...etc,
> 總編不知道會怎麼想...
我應該是那幾本的總編不然也會是編輯協力吧…

這個問題跟全力作家出挑逗者是不太一樣的。
如果全力作家出挑逗者,由於著作權原本就歸屬作家,
大家愛怎麼玩只要彼此同意
(而因為大家都互相認識所以要徵得彼此同意也較簡單),
是不會出問題的。

這次的CASE之所以會引起所謂問題,
主因應該是主編《寶鳥少年》等的電漿機(林俶嘉先生),
其實同時具有東立出版的雇員身份,
而東立出版本身與集英社有版權(著作相關權利)業務往來所致。

本地獲得授權出版的出版社,往往在簽契約時必須同意簽訂
「有義務維護原作者與原出版社在當地的權利」的內容。
未經原作者或著作權所有人許可的衍生(PARODY)同人誌,
屬於對原作的二次創作權侵犯(要不要讓你畫二次創作是原作者的權利),
但是因為由書迷自發性地製作進行二次創作,可說是一種宣傳,
所以雖然有侵權之虞,但往往也不會去追究
(假裝不知道或心照不宣,甚至心裡想著多多益善)。

只不過因為這次領頭進行未經許可之二次創作(並銷售營利)的,
是原本有義務要追究二次創作權侵權行為的出版社雇員,
而且已經是以能夠特定個人所屬出版社的方式,
具名(雖非本名,但仍是在其他刊物上慣用的通稱)
將這本刊物在部落格與許多網路討論版面宣傳,
出版社若說不知道,會變成內部管理疏失,
進而影響對於日本各出版社的信用,
所以作出這樣的判斷(關切並要求自主停售)是合理的。

簡單地說,本件並不是因為內容如何、同人怎樣而有問題,
而是因為主編者所處的位置(身份*),加上大肆宣傳,
使得東立不得不採取行動。而且或許是我想太多,
光看報導與時間點感覺內部告發的味道甚濃。

*其實依電漿機同時身為《寶島少年》主編的身份,
雖然必須花費更多精神與時間,但是若試著與集英社交涉二次創作權,
然後出一本由集英社公認的《寶鳥少年》應該也是可能的
(因為無前例所以可想見會非常辛苦就是了)
所以我個人認為電漿機在針對這件事上,思慮應是有不週之處。

已經把八月號的雜誌送去印了,這週如果來得及,
或許會在我自己的部落格上談談這件事。

>(想像情境)
>(林總:原來大家還有硬生這麼多頁的潛力...多弄幾個企劃好了)
>(作家群:嘎啊阿~)

正解

Barking...
發言評價:1010
489 天前

Re: 同人本《寶烏(ㄨ)少年》受到關注,強制停賣

Barking... :

敝人沒有會錯意,只是不曉得怎麼簡短地區分自創本與非自創本~(謎之聲:你誤用了同人就說嘛...)orz抱歉

天上京
發言評價:2
489 天前

Re: 同人本《寶烏(ㄨ)少年》受到關注,強制停賣

天上京 :

>啊啊,出同人本子的哪個一點都不想回本?舉個手讓我瞧瞧XD
閣下會錯意了
我意思是指 以侵犯他人著作 藉此做商業牟利 的人
是可恥的行為

販售並推廣 自創(原創)作品..藉此換取報酬
並沒有任何過錯...

Barking...
發言評價:1010
490 天前

Re: 同人本《寶烏(ㄨ)少年》受到關注,強制停賣

Barking... :

>為求財,又侵犯他人著作權
>實在是很可恥的行為...
啊啊,出非自創同人本子的哪個一點都不想回本?舉個手讓我瞧瞧XD
感覺最站不住腳的,私以為還是製作者所在位置orz
-
其實從寶鳥少年看到寶烏少年,誰適合玩哪部作品還真明顯...這樣觀察也是種趣味啊(奸)
-
MIGI:就算人稱暴走機關車,也不會變性變形阿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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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全力作家眾跑去出挑逗者、挑撥者、挑釁者...etc,總編不知道會怎麼想...
(想像情境)
(林總:原來大家還有硬生這麼多頁的潛力...多弄幾個企劃好了)
(作家群:嘎啊阿~)

天上京
發言評價:2
490 天前

Re: 同人本《寶烏(ㄨ)少年》受到關注,強制停賣

天上京 :

同人創作的適當與否 要看它是什麼內容以及什麼出發點而定
如果為求財,又侵犯他人著作權
實在是很可恥的行為...

不管有什麼"自以為"正當的理由,全部都不成立。

名無し
發言評價:70
491 天前

Re: 同人本《寶烏(ㄨ)少年》受到關注,強制停賣

名無し :

漫迷「林先生」會不會就是總編「林先生」?

原爆青年
發言評價:0
491 天前

Re: 同人本《寶烏(ㄨ)少年》受到關注,強制停賣

原爆青年 :

報紙不是常常在玩分身這種東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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