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支持singer2.0運動

音樂是一種本能,人人都可以創作並分享音樂。很慶幸web2.0時代的降臨,現在我們可以把個人音樂創作放在網路上,供人轉寄與下載,我相信還有很多很多像我一樣熱愛音樂的朋友,透過網路,我們可以找到彼此,分享生命的感觸,交流音樂的技術。發起這個運動對我而言,算是了卻心中一件大事。因為我很少搞社會運動,也不太懂得網路操作,多虧大家的幫忙,真的謝謝。
Icon_arrow_right 2059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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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典波羅
發言評價:267

亞典波羅 (attemborough) 2061 天前收藏

著作權法與資本主義

許葦晴
發言評價:1

許葦晴 (neko1116) 2059 天前收藏

web2.0的興起,會造成社會本來著作權交換機制的錯亂,
可是我不認為錯亂就表示不該進化,
只表示我們需要時間找到新的出路。

立達
發言評價:2

立達 (ldwang) 2058 天前收藏

又是一個智財過度保護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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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更多討論

無盡‧永恆
發言評價:47

無盡‧永恆 (infinity426) 2061 天前說...

說穿了就是沒收到錢,IFPI心情不美麗

好手
發言評價:0

好手 (besthand) 2060 天前說...

免費幫他們宣傳還不好...那就讓他們自己出錢宣傳吧:P

史蒂芬
發言評價:32

史蒂芬 (stephenlee) 2060 天前說...

在部落格內,設置多達400至500首的音樂檔案,供不特定的人士試聽、下載...

應該要就個案討論,若像文中所描述的上述情形,我不認為是「免費幫他們宣傳」

無盡‧永恆
發言評價:47

無盡‧永恆 (infinity426) 2060 天前說...

如果是四、五百首音樂檔案,那當然需要個案討論。
不過就一般的情況來看,多半只會擺上一首歌,然後不定期更換

史蒂芬
發言評價:32
2

史蒂芬 (stephenlee) 2060 天前說...

to 無盡‧永恆:
你說的沒錯。
光從文中我無法得知那四個例子是否都是這樣
不過從文中的例子「心電感應音樂小站」可以參考此連結
http://eteacher.edu.tw/FocusDetail.asp?id=860
不知哪位能人能夠提供目前有沒有「單純在BLOG放音樂被起訴」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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