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mp3當然是大忌。其實豈止mp3是大忌,水貨CD、二手CD、錄音帶、bootlegs以及其他相關產品通通是大忌。因為這代表他們操控思想的人有了自主意識,要聽自己要的音樂,蒐集自己要的收藏,有自己喜好不會遺忘的樂手藝術家;這也代表他們的洋娃娃有了自己的意識,想要發展自己的事業,不受唱片公司、經紀公司擺佈。
一理通,百理通。
台灣音樂祭的商業化、大眾化與作為賺錢機器的潛能,並不一定會讓這部獨立音樂發電機的電力耗盡。不管高度商業化的音樂節是會讓更多聽眾注意到獨立音樂,或只是空洞地消費音樂祭與獨立音樂,這都無所謂。人們需要不同玩樂的方式,而獨立音樂人也需要吃飯,並或許可以在這種大型商業操作中獲得另一種學習機會。樂隊和樂迷都可以高高興興地參加兩邊活動。只要不要真的以為請客吃飯就是革命就好了。
流行音樂偶像的塑造,背後有綿密的產業鏈,更需要一塊擁有創作能量的土地。
比較麻煩的事情是把這樣歌功頌德的報導「理性的」拆開重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