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級」真是個奇怪的東西。 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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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述原文章:
這些濫權的員警可能很久沒有念書了,《世界人權宣言》第19條指出:「人人有權享受主張和發表意見的自由。」而警察特考必考的《中華民國憲法》第8條也說:「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除現行犯之逮捕由法律另定外,非經司法或警察機關依法定程序,不得逮捕拘禁。非由法院依法定程序,不得審問處罰。非依法定程序之逮捕、拘禁、審問、處罰,得拒絕之。」這些員警在隨意侵入私宅盤查綠正妹聚會內容、或訓斥高三生回家念書時,警政署應該開一堂人權課程。並且立即廢掉侵害人權,專門盤查長老教會、林保華陳師孟等人、高中生及部落客的各分局保防室。
BANANA GUTS (nitoc) 1052 天前收藏
「上級」真是個奇怪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