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南社鄭正煜社長、北社陳昭姿前副社長面會陳前總統,提出兩位爭取院長職位人士各捐十億元給馬以後,累計李遠哲、柯建銘的見諸媒體的談話,馬英九收到的捐款可能已高達三十六億元天文數字,台灣的司法若是公正的國家司法,檢調單位有何理由不列入偵辦?
總統府發言人王郁琦表示:馬英九競選期間的政治獻金均已依法申報。此種發言的信用度幾近於零:第一、一九九六年李登輝參選總統,申報經費只報二億九千萬。然而李前總統事後的口述歷史,實際支出是二十五億。第二、二000年總統大選,連戰申報經費是三億一千萬,而李前總統的供述,連戰的耗費是一百二十億。可見國民黨總統候選人申報嚴重不實,嚴重詐騙台灣人民,檢調單位若不查究,便無資格領取國家薪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