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松山分局分局長黃嘉祿的受訪,即可以證實:1103台灣戒嚴以後,警察是以政治立場的不同、而不是以法律做為執法的依據。亦即你的政治立場有別於警察所遵照的上級命令,就會被警察予以 "掌握" 與 "處置"。
至於警察如何認定你的想法與他遵照的命令不同?恐怕就由警察根據的上級指示,或是最糟糕地由警方自行認定。也就是說,現在台灣的警察被付予逕行思想審查的任務:他可以要求你不准拿中華民國國旗、禁止播放任何他認為不妥的音樂、下令拿掉他認為不妥的廣告看板,他還可逕行逮捕及拘留他懷疑的任何人。
由先前媒體報導的兩則新聞:警政署長王卓鈞下令,若有任何民眾膽敢向陳雲林嗆聲,該轄區警察局長就丟官,用這種連坐法,脅迫地方員警全面限制民眾自由;壹周刊也揭露,馬英九親自操盤、安排陳雲林的維安計劃,而且總統府這次也沒有出來否認壹周刊的報導。
再加上馬英九在今天親口證實「圍陳」是他親自核准的,可見實施戒嚴的首謀無疑是無能的馬英九,其目的在於挽回中共對他的信心;但面對民意的反彈,只好使用兩面手法,企圖回過頭來以台灣的民意抵抗來自中國的壓力;終致引發警民對立、衝突及流血,又想栽贓民進黨來卸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