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在BLOG討論股市被移送,金管會說一般人要在BLOG討論也會被移送。 這是什麼社會,不能討論股市的嗎? 那尹啟明喊馬上2萬點害股民套牢,我們要不要去申請國賠,要抓先抓馬內閣吧!
言論管制的黑手一隻一隻的伸出來了...
主管機關調查發現,散布台新金謠言者,並未同時 在股市上刻意放空;惟根據銀行法第125之1條規定,散 布流言或以詐術損害銀行、外國銀行、經營貨幣市場業 務機構,或經營銀行間資金移轉帳務清算之金融資訊服 務事業之信用者,處 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 100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