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份行政院版的修正草案不僅是所有草案中最保守,而背棄了國民黨朱鳳芝立委、集盟版的版本,同時對於與會學者專家的的意見,也充耳不聞。不禁令人懷疑,行政院的好意究竟是真心?還是只是虛應故事?
坦白說,如果在二年前,我會對此感到異常的憤怒,毫不猶豫地走到街頭上去示威抗議,但現在我要很不客氣的說,造成今天這種結果,是綠營支持者自作自受,怨不得別人。
集會不必然遊行;遊行亦不必然集會,如同學生們於自由廣場即僅有集會而無遊行。 然楊R竟以不知所謂的『「集遊」與「集會」一字之差,法理上的地位已相去甚遠。』意圖對大眾洗腦,混淆視聽,極其可悲也!除非該法全然不規範「集會」,否則其說法僅能以刻意誤導大眾之詭辯視之。而其堂堂一位大學教授,竟圖以此普通識字之人即可識破之詭辯法,即想切割集遊法上「集會遊行權」與憲法上「集會基本權」,實在可笑!
集會遊行法 (民國 91 年 06 月 26 日 修正)
【發布單位】全國人大常委會 【發布日期】1989年10月31月 【實施日期】1989年10月31月
「民主學理」上,至少我國學者的理論,似乎是很一致認為集會自由,包括集遊自由。以上四位中,林紀東、蔡震榮及吳庚先生都是著名的憲法、行政法學者,而且有兩位當過大法官;蘇永欽先生與馬先生同學,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政大專任教授。他們的憲法學理論之素養,應該非僅係「略懂憲治」而已吧!
集遊≠集會,楊泰順的獨特見解...
要人家不要分顏色的人,通常都是分的最清楚的人,這次的學運就有這種毛病。你們的訴求如果超越黨派,那們超越黨派的人都來支持你們不正是你們所希望的?結果現在是誰在分顏色?是誰陷入顏色代表絕對對錯的迷思,而不去思考背後行為哲學的意義? 潔癖太重的學運,老實說是一種不健康的學運,沒有歡樂明朗的普通政治算計,只有粗糙又沒深度的偏見。不是說我不希望學運成功,但這種因為潔癖太重而缺乏免疫力的學運,最後成功關鍵也不會在此,這對單純熱心的參加者來說是件很可惜的事情。
TVBS只有撥第一句「你是不是人」,差了兩句可是差了十萬八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