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濃農村田野學會理事鐘怡婷表示,「公聽會」上沒有說明「再生條例」為何,連條例內容都沒有發給參與民眾,整場「公聽會」就像政策宣導。
從事法律經濟分析的學者,很喜歡舉以下例子來說明急就章、單向思考的立法,常與其欲達成目的或欲解決的問題背道而馳或適得其反:義大利阿部拉集城鎮鼠患嚴重,為鼓勵民眾滅鼠,主管部門乃發布行政命令,民眾可以拿鼠尾來按數量領獎金,但結果是,民眾非但不滅鼠,反而在地下室養起老鼠。
在台灣,「社區總體營造」原是一九九四年由官方主導,卻慢慢變成社區自主、草根民主的表徵,以至於許多民間團體忘了其源自統治階層,也忽略了其新保守主義的性質。 台灣當年是取法美國的社區營造和日本造町運動。然而,美、日早年積極推廣這些深入鄉村的政策,是在全球冷戰的架構之下,為了監視毛派勢力和革命團體深入農村進行組織,「反共陣營」必須編造出一套農村治理的方案,以便在基層阻絕共產主義發展。台灣從「農復會」到後來的「社區總體營造」,基本上不脫其脈絡。 冷戰結束後,一九九○年代是新自由主義全球化的天地,農村社區被包裝為「社區總體營造」的標的。在「由下而上」、「民眾參與」、「凝聚社區意識」、「發掘地方文化特色」等美麗辭令的背後,事實上推動的是包藏在「全球化」、「自由化」、「改革」等名號下的各種農業鬆綁政策。 譬如,農會信貸縮減、農地自由買賣、擴大農企業規模和農業商品化,以致目前農村歷歷在目的現實是:小農破產、農地變賣、鄉村小學關閉、城市資本入侵鄉村、耕地變別墅……。如今世界進步潮流的鄉村發展方向是「以農為本」的鄉村建設。其主張包括「農民自主」、「保護生態」、「性別平等」、「生物多樣性」、「合作化」與「糧食主權」等。
或許你會覺得,在全球高科技產業供應鏈佔有重要地位的台灣,如今還談什麼農業?但是無論是農業及農地,都有生態或生活文化面向上的重要價值,長遠來看糧食的自給更是具有國防考量的關鍵因素。 的確,無論農村、農業、農民都亟須再次受到關注與重視,但是「農村再生條例」的內容卻有相當大的爭議,片面重視開發而非實質的振興,表面上好像是可以提昇農民的生活水準(嗯,其實連這點也辦不到),實際上卻會讓台灣的命脈變得岌岌可危,因此被批評為「滅農法案」。
清華大學彭明輝教授: 「農村再生條例」為了「農地變建地」留了非常大的後門,而且門檻很低。我覺得是農委會非常嚴重的失職。農委會第一個事情是要保證:我們所有的人20年後有飯吃,我請各位注意,20年後真的有個問題叫做「20年後我們吃什麼?」
內容有關彭明輝教授"20年後我們吃什麼?"以及徐世榮教授"粗糙立法空白授權,農地空前危機"等對於農村"再生"條例的觀點。
農村再造是統合人力資源把地方人士行有餘力者集合起來,在農村進行社區再造的工作。有錢出錢、有力出力,財團很難插手介入主導地方事務。
非常好的文章,解釋對農再條例的正面意見。
農村再生條例在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初審通過,未來將交付朝野協商後逕付二讀。立委林淑芬昨(19日)下午召集各界關心台灣農業的人士,緊急舉行記者會指出農業再生條例的荒謬之處,恐造成農民沒土地、無家可歸,還要繳錢負債的困境。
這真是倒行逆施的立法。不知道監察委員可否在立法過程來監察這些問題?還是說有哪位國中老師可以去交立法委員什麼叫做邏輯?
該草案有重大缺失:(一)剝奪農民自由處分財產權;(二)架空現有法律,方便財團炒地皮;(三)讓有力人士最受惠;(四)農委會藉機擴權,台灣空間大浩劫;(五)製造地方衝突,派系操弄資源。
馬英九與行政院均稱該法案有助於復興台灣的農漁村,其中多項條文看似納入「生活、生產、生態之三生一體」概念,揚棄過去偏重硬體建設的作法,且設計讓社區「由下而上」提出活化再生計畫;然而,卻有多項強制性條文,對農漁民權益損害甚大,引發爭議。 林淑芬、田秋堇等民進黨立委直呼行政院版農村再生條例是「強制整合+強制重劃+強制徵收」=「強制離農+強制離土+強制離家」。
坐在田邊,靜靜地看著作物的收成,覺得這些作物就像小朋友一樣,一瞑大一寸,只要幾天不見,它們又長大了好多,也因為這樣,我才體會到農民曆上的節氣,果真是表現宇宙真相的一種形式。 可是,入田的機會越多,內心也越來越焦急。看到農民為求收成,不當或過度使用農藥和化學肥料;看到路邊買賣農地的招牌花招百出、比比皆是;看到一棟棟高聳氣派的別墅矗立在田野之間,遮住山的形狀、水的流向;看到農地被挖出一個個大坑洞,鄰近農田不斷崩落後退;又看著汙染的廢水把田裡的土染成黑色、黃色、白色、紅色……這些景況,都是農村的真相。我不禁想問,當農業產值已經連續8年不到全國GDP的2%時,台灣的農地還有經濟價值嗎?這些農地的現況又還有人會關心嗎?農地的處境是否也反映出,台灣農業發展與環境生態將走入另一種浩劫? 朱秀文,一位美濃的朋友,說:「農地,不會喊、也不會哭,就是靜靜地躺在那邊,所以人們不會發現它。」 陳柏濡,嘉義社大的執行長,站在被汙染的八掌溪旁,感嘆著︰「30年後,台灣的農地,會是什麼樣的狀況?現在大家都不覺醒的話,我不曉得,這一塊島上的土地,會變成怎樣的面目?」 夜裡,想著他們,我寫下……
筆者曾在基層農會服務二十年,認為農會這個農民的組織,在台灣於民進黨執政加入WTO以後,農業衝擊更深遠的時刻,確有存在的必要。農會的改革在於它是會員制或股金制,在於理事會的監督功能如何發揮,在於新的政經結構下農民及農會會員的自覺。現有農會法對農會總幹事的遴選資格相當嚴苛,還要經過各縣政府考核,農委會面試,比鄉鎮縣長還要麻煩,被遴聘的都沒有問題,不能隨意加以抹黑,問題在於聘任以後的監督。這在農業金融法立法以後,金檢單位歸屬農委會,應更能發揮政府監督功能。
是該民進黨政府、以及諸多關心農業的人們,認真思索討論,台灣農業是否還需要農會這個「政治企業團體」的時候了!也期望農委會等農政單位,為了真正的農民,應該從行政面徹底檢討,是否需要再像過去一樣,將農保及專案貸款補助等業務,委由農會這個民間企業來辦理?或者,應該加強公部門農業課等的編制,而不是貪圖方便的、繼續委由缺乏規範的農漁會系統,執行政府的農業政策。這樣的看法,早在八○年代就有人提出,而在今日台灣農業幾乎面臨存亡關鍵的危機時刻,實有再次提出的必要。
日前台灣最具代表性之一的花蓮銀川有機米,疑係受到鄰近農田施放農藥的影響,以致被農委會檢測出含農藥殘留。號稱有機卻破功,反映的是冰山一角,它凸顯了台灣政策向來把農業當作產業經營的思維,而不願意面對農村衰敗的困境。
文章說的很忠實呢
能不能、能不能不要這麼過分?能不能、能不能重新檢討島嶼的砂石政策,不要讓少數人傷害土地獲取暴利,而留下被邊緣化的農村。 越來越多的破洞,一而再、再而三的取走弱勢者的生命。
沉痛的怒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