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立法委員或民意代表的工作是要讓人民有能力去看見問題、解決自己的問題,然後在行政事務上盡量協力,在法律層次上改革。 我認為人人都應該是行動者,而不是待援者;兩者可能面對同樣的困境,可能同樣都有反感與無奈,但是要改變是要靠自己,而不是靠政黨。 我認為新的政黨政治鷹該是政黨追隨公民,而不是公民追隨政黨;政黨的角色也不該與公民分開,沒有人可以憑空希望:只要把票投給綠黨(或任何一個政黨),讓綠黨(或任何一個政黨)立委當選,台灣就會改變,自己的生活就會煥然一新。想改變,只靠政黨而不靠自己,就算綠黨(或任何一個政黨)國會過半,拿下總統、成為執政黨,也不可能。 要改變,要靠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