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參與黑米的當時應該是該站最興盛的時候,討論風氣之盛,連現在的funP也望塵莫及。我寫網誌不見得會引用文章,卻可能會引用該文在黑米的討論網址,就知道當時的黑米討論有多精彩了。但曾幾何時,一些用戶揚言退出,一些用戶則默默消失。當幾個經常發言的用戶不再出現,原本的潛水族亦無以為繼。人越來越少,書籤越來越少,討論就越來越少,看不到書籤或討論的人覺得乏味而轉往他處,人又更少了,於是形成惡性循環。
其實今天早上看到這篇新聞,也有一點煩了。「Digg可能會被銷售,買主可能是Google或是Microsoft。」不是說Digg不是個成功的網站,如果不了解Digg網站的人,這就是亞洲說的書籤網站。Digg應該算是開山始祖吧,幾乎北美每個所謂的部落客或是網站都希望自己被推到Digg的首頁。台灣的funP跟黑米只要上百了就是最火熱的文章,在北美都要被推到上千才有可能達到。當然啦,這也是因為人口的關係,還有英文比較被廣泛使用語言。雖然Digg這個網站已經龍頭了,但是到底未來策略是在哪裡可能都已經有一點極限了。
→ 創業不等於經營,見好本來就要收,才能繼續做自己擅長的事啊,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