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垃圾電子郵件困擾的人應該很多,難怪網友要拼命尋找「垃圾電子郵件最少」的信箱提供商,所以網路上到處可以看到「G信箱最少、Y信箱最多垃圾電子郵件」的訊息。 有一個新辦法即將實施,以上的策略要改弦易轍囉,因為每一封垃圾電子郵件可以讓你有賺進2000大洋的機會,在不景氣聲中也是拼經濟的辦法!
這兩天在「部落界」最火的話題,大概是至入性廣告這檔事,有艾瑪的說法,李怡志的觀點,還有格強有耳這麼說,傅老大也寫了這篇。我猜,話題引爆點,應該是BloggerAD最近推出的100%回饋方案,搭配他們所謂黃金寫手的運作模式,瞬間有了「滿地開花」「全面引爆」的曝光率,才出現後續這些爭辯。我看每篇部落文的觀點都很精彩,也都覺得很合理,為什麼會這樣子呢?是我的立場太搖擺嗎?但仔細想想,並不是啊,因為部落格的基本精神就是「自由」,每個人都可以把自己的部落格佈置成他自己想要的模樣,所以,要不要放廣告,想不想置入行銷,應該都很自由,這大概是部落格之所以挑戰媒體最刺激的point
自從新的推文機制在3月底4月初推出以後,funP推推王官方陸陸續續作了以下的公告..... 對於這些公告,我看到其中的問題:「欲言又止、模糊焦點、用這個名詞代替那個名詞…」。 不過我能體會funP推推王官方「有些事情不能講太明白」的苦心,所以我也不想挑出來,免得讓人誤會我是在找碴。 6/13 funP推推王官方推出的《關於推推王星等的一些澄清》公告,印證了我一直以來的推測! 但我的心情沒有推測正確後的喜悅,反而卻是沉重無比!因為這是一件嚴重關係到使用者權益的事情!
1.圖標間差異不充分 2.圖標中元素過多 3.不必要的元素。 4.一套圖標的風格缺乏一致性 5.小圖標中使用不必要的透視和陰影 6.過於原創的隱喻 7.沒有考慮國家和社會特徵 8.在圖標中單純使用界面化圖標。 9.圖標中的文字 10.邊沿像素
funP推推王自從更改推文機制後,相信很多人心中一定會有這樣的疑問:「一顆星星到底要多少人來推啊?」 可是funP推推王官方有「不能說出來的苦衷」,所以這是一個《推推王不能說的‧秘密》。 《推推王不能說的‧秘密》系列將根據許多很實用的數據,然後說出這些funP推推王扭扭捏捏不能說、不敢說的秘密。
我不是funP推推王的什麼人,當然拿不到深入的資料,所以我常常想像自己是一個駭客,可以輕鬆入侵funP推推王的主機,取得相關資料來造福廣大的funP推推王使用者。 可惜我不是駭客,根本沒有那種功力。 但是我統計:新貼文數、一星等貼文數、二星等貼文數、三星等貼文數,然後加上一般人都不會去注意的新使用者註冊數,這些資料加起來,就可以統計出許多很實用的數據,然後說出許多funP推推王扭扭捏捏不能說、不敢說的秘密。
Pila,一位台灣派部落客在最近的一篇發文問了這個問題: 「為什麼 FunP 上最受歡迎的文章都是台灣派派部落格的文章?」如果更精準的說,「為何知名的部落格網站都是泛綠佔比較多數?」 然後根據他的問題、某本書的序與322投票的結果他更衍伸出為什麼台灣的Web 2.0嚴重脫離民意的疑問。 其實只要想一想誰需要很辛苦得到Funp推文答案就呼之欲出了,沒有行銷管道(Distribution Channel)傳播言論的人才需要很辛苦得到Funp推文。
之所以會有這些感想,是因為今天看到的「Firefox 4 will push out the edges of the browser」這篇文章。文章中提到: Mozilla(出品Firefox瀏覽軟體的基金會)實驗室副總裁Chris Beard表示‥‥瀏覽軟體至今仍是一種孤立的軟體,Mozilla實驗室努力的方向,在於將瀏覽軟體和其他軟體之間的界限變得更模糊、讓瀏覽軟體和電腦上的作業系統更為整合、同時也跟各類網站服務更緊密聯繫。在這樣的延伸設計之下,瀏覽軟的功能將會變得更強、成為能夠執行各類應用工具的普及平台。 看完這則報導之後,馬上浮現在我腦海中的,是已經成為歷史的Netscape Navigator瀏覽軟體。
網路或更多的資訊科技,是否能成為全人類(那些具有無私良知的人們)的最後救贖,一如Protesting 2.0(抗議2.0)所描繪,或許,改變世界的契機,就掌握在媒體受眾作出哪些資訊來源或守門人與意見領袖的抉擇,就如同我們從網路上已經看到的實境真相,即便無法伸張正義,也足以令雄辯抵賴的空間壓縮到最小。
在「YouTube大紅前的愚蠢行銷」我有提到過,當初YouTube概念只是一個影音版的Hotornot,也就是美女影片網站。 回顧 YouTube創新擴散的過程,是一段不斷 build-design- test的過程,曾有人打趣說Web 1.0就是「網站建構中」,Web 2.0 就是不斷的「beta」,某種程度上也顯示了Web 2.0 不斷的使用者測試、並且針對使用者需求改進的特色。
除了隱私權問題之外,我個人還想到兩個地方,會是需要探討的問題。 首先,健康資訊系統,和一般電子商務系統有些不同, 因為電子商務系統,買方和賣方都在系統平台上面互動,資料也直接留在平台上。然而健康資訊系統,是醫生和病人的互動,醫院本來已經有病歷資料的系統,雖然病人本身可以自己在 Google Health上面輸入資料,但是如果要連檢驗報告,像是超音波、心電圖、甚至X光和PET掃描圖檔都要存在 Google Health 上面帶著走,必定要跟每間醫院的資訊系統都有連結才有辦法,也需要醫院的同意,並且可能會改變原來醫師看病的流程,也因此 Google Health 必須要和醫院合作,才有辦法說服醫生把資料除了存在醫院一份,也存一份在 Google Health,醫生是否願意參與使用,是滿重要的一點,這部分就和電子商務系統有所不同了! 另外健康資訊和電子商務不同的地方,我想是因為健康資訊有時候會關係到人命,是比較關鍵 (mission critical) 的系統,牽涉到人命,就有相關的責任問題。如果醫生看了 Google Health 的資料,但是有出人命的結果,那麼責任歸屬要如何判定,這又和電子商務不同了,電子商務只要是一般商品的交易,通常不會有嚴重的責任歸屬問題。然而健康資訊系統關係到人命,因此是另外一個不容易的地方了!
其實今天早上看到這篇新聞,也有一點煩了。「Digg可能會被銷售,買主可能是Google或是Microsoft。」不是說Digg不是個成功的網站,如果不了解Digg網站的人,這就是亞洲說的書籤網站。Digg應該算是開山始祖吧,幾乎北美每個所謂的部落客或是網站都希望自己被推到Digg的首頁。台灣的funP跟黑米只要上百了就是最火熱的文章,在北美都要被推到上千才有可能達到。當然啦,這也是因為人口的關係,還有英文比較被廣泛使用語言。雖然Digg這個網站已經龍頭了,但是到底未來策略是在哪裡可能都已經有一點極限了。
→ 創業不等於經營,見好本來就要收,才能繼續做自己擅長的事啊,不是嗎?!
http://jengshin.blogspot.com/2008/02/what-is-bloggerads.html 什麼是BloggerAds呢?what is BloggerAds ? 打從開始養成編寫部落格的習慣以來,陸續和朋友嘗試了許多關於blog的有趣小外掛,其中不乏流量統計、線上聊天以及廣告聯播等等種類。呼應起頭所言什麼是【BloggerAds】呢?這就是屬於廣告聯播的一種。關於廣告聯播這就有趣了!有蠻多申請的管道,我們過去申請過 Google AdSense,也申請了正在使用的BloggerAds廣告聯播。Google AdSense是國外Google的服務,廣告回饋是以美金計價,計算廣告點擊率來作為支付廣告回饋的標準,但是在我認識的朋友當中,幾乎到目前為止!沒有一個人拿到Google所支付的回饋支票,原因何在?就在於這國外企業自有一套審核標準,卻又不明白告訴被取消資格格主的缺失!單單回應個【點擊異常】就被取消掉Google AdSense身分,申訴又常常石沈大海,不予回應!這種老大心態實在讓人氣憤。反觀,BloggerAds廣告聯播就不同了!是屬於台灣本土的企業,
我寫這篇文章並不是在幸災樂禍,而是點出了一個事實。那就是之前所說的,網民因為 “茶餘飯後” 的全民運動,加上 Google “優良的搜尋排序” 演算法,因此讓這些不堪回首的往事將跟隨著這個人的名字一輩子。對於造成排名如此前面的演算法,我在 “部落格: 企業公關的新面向” 中有討論到。 其中比較關鍵的原因是,因為大家在網路上面都用這些 “關鍵字” 在討論這個明星;因此,在 “合理的” 的演算法的計算結果之下,這些關鍵字應該要跟這個明星緊緊結合才是。於是,嗜血的鄉民,加上 Google “無心” 的演算法,則是將這些人的過錯永永遠遠高掛在搜尋結果的頂端。 而這衍伸出來的問題是: 這樣子的搜尋結果真的是合乎 “情理” 嗎? 因為,許多名人其實做了許多有意義的事情,但是這些有意義的事情沒被廣泛討論;反而是在這些名人出事之後,大家拼命落井下石,而 Google 演算法所導致的結果將是記錄的這段落井下石的片段。我們是否可以變相解讀 Google 搜尋結果也是一種民眾盲從的現象? 反過來說,由於 Google 如此強大的力量,也對所有有示範效果的名人發出警告。今天,民眾捧紅了你,你就是大家的表徵,大家的表率,你的名氣不是屬於你自己的,如果你如此浮濫運用,民眾也會利用 “茶餘飯後” 的威力,讓你永遠聲敗名裂。而這個不堪回首的往事,將會被你的子孫所閱讀。 而我們,是否也賦予了 Google 如此偉大的權力而不自知 !?
我不同意「萬惡皆由網路起」這句話,然而由於網路的特性,的確有很多新型態的犯罪,是藉由網路的方便性快速發生的,而網路犯罪的最大特徵在於犯罪的態樣個別個別看起來輕微到不具有可罰性,而且犯罪人本身幾乎沒有任何「我有犯罪」的認識,也因此,如果要把這次事件中所有犯罪者全部關進牢裡,那麼再大的監獄也是不夠用的。
→ 不知道這樣算不算「犯罪2.0」、「犯罪長尾理論」?!
資料開放真正的意義在於,把掌握資料的權利還到使用者的手中,而不是被任何一家公司壟斷或是掌握.如此我們可以直接預見一個資訊流通更為發達的網際網路.我也期待使用者以後不用再受制於一些惡質經營的公司,能夠確實掌握自己的資料,能夠輕易地用自己寶貴的資料去投好的公司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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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殘忍的條款,使用者總是被吃得死死的
一整天引來了2975瀏覽數,只得到4推,我猜測使用PTT星光版的鄉民與使用funp的社群幾乎不重疊。 這是一件很怪的事,這一群很喜歡推文、發揚推文文化的鄉民們,完全不理會文章標題旁的「推」,行為就真的只是dropping by,看完文章就閃了,這暗示著要把這一群PTT愛用者從BBS拉到web上頭可能比想像中要難的多。
一整個夏季 烤焦的蜘蛛百合 還留著迷魂的味 只是凍僵的圓葉澤瀉 封了筆怎麼也滴不出一點感覺
關於這個結果, 我個人認為這說明了一件事: 不管是群眾智慧或者Crowdsourcing, 如果沒有好的篩選或管理制度, 你很容易發現裡面很多的意見可能沒什麼屁用, 好一點的說法則是成效未明.
結論是,「專業」仍有其一定的市場!至少到目前為止。
放置News後的MMDays,介面變得很差,每天多達10則的「網路」新聞(真的都是指關於網路的消息),輕易地洗掉優質的評論文章,稀釋掉這些優質觀點被看到的機會,這簡直就像優質的BBS版被大量新聞給洗版,尷尬的是,這是版主自己決定讓這些文章進到這個版面的。
這篇更想談的主題是放在『所以我們需要什麼樣的部落格排名?』『所以當我們在茫茫網路資訊大海中想要評價這多如過江之鯽雨後春筍蝗蟲牛毛般的眾多 blogs,我們更在意的又是哪些標準呢?』然後才有可能來思考市面上現有的這些排行榜,究竟是否合用吧。
反正不管怎樣,如果blogblind以這種型態復站,我絕對會玩玩看。
真正該擔憂的是,如果連個別的 blog 都失去發出真誠聲音的情形,譬如說即使在各網路服務中以「訂閱瀏覽」「加入好友」「互設聯絡人」的友好關係相待,但卻連當面說真話的勇氣都沒有,那我們還需要這麼一大叢一大叢的 blogs 作什麼?不管這收聲噤語的動作是出於自發的善意,或是受到外在強勢威嚇脅迫力量的干涉,當 bloggers 之間要想說出彼此真心話還得透過某些匿名發言機制,真實身份不方便說真心話,假身份免洗 ID 才膽敢朝著樹洞大喊『國王有雙驢耳朵!』的事實真相,bloggers 開始 shut the fucked up 了,才會讓「we the media」的樂觀想像幻化成「we the mess」的泡影,消音啞聲的 BlogDumb 就什麼屁都不是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