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成列的Wii遊戲櫃,可以看到我入手的Wii遊戲。
對所有參與的工作夥伴來說,「城市音樂」都是全新的實驗。老實說,以動用的人力物力規模論之,我們的預算並不多,由於演出實況必須在14天內上架,後製的時間壓力也非常大。我們的工作夥伴卻卯足了氣力,不計回報地幹,剪輯製作完成的實況,水準之高,往往令人驚嘆。若非對音樂有相當的熱情,真是做不來的。 和大企業合作,並不容易。對音樂專案辦公室來說,「城市音樂」也是很大的挑戰。「城市音樂」企劃之所以能夠進行,很大一部份要歸功於Kingkiang和陳韋忠先生、還有音樂辦公室的同事在公司內部做的協調和努力,箇中種種難處,非親身經歷者,不易體會。或許有人喜歡捕風捉影地說:這是電信業者收編獨立音樂成果的陰謀云云,但就我看,這其實是在中華電信這樣的大企業裡面,幾個仍然抱懷著熱情和理想的人,希望在層層體制結構中突圍,爭取一些資源,來做一些真正對音樂人、對音樂文化有幫助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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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殘忍的條款,使用者總是被吃得死死的
突然來一篇跟部落格好像有點沒關係的一篇。不好意思,容我插播一下…XD
或許有人會覺得,網路上寫信不必太拘泥於傳統的用語格式,「寫手」也是網路上大家慣用的說法,何必那麼在意? 我就是會在意這些的人。因為: * 這是商業來往,不是私人聊天;你不知道你寫信的對象是什麼樣的人(如果剛好是你大學時的老師呢?雖然我不是)、也不知道往後的合作機會如何,簡單說就是要保持基本的敬意與距離; * 因為必須保持基本的敬意,所以別忘了小時候學過的,「您」、「敝公司」、「請教」,即使對方可能只是國中都畢不了業的宅男。
仙劍四終於完結,劇情地雷擺在最後遮蔽,請安心!
隨著年紀越來越大,也越來越不會迷偶像了(雖然說也沒真正迷過),現在我會買唱片,絕對不是因為那個歌手長得好看還是怎樣。我現在會買以下三種唱片: 1. 收銀台擺放的唱片。在這種地方擺放的唱片大多都是一片 $49 或 $99,主要就是希望你在結帳時能看到它,覺得它很便宜,然後一時衝動就順手買一張(這可是有研究依據的)。不過在這區的唱片雖然便宜,有時也有好貨色,我去唱片行會刻意逛這區,也挑過不少好東西,像是老鷹合唱團經典名曲吉他演奏版、汽車廣告金曲、沙發音樂等等。是個讓你買到爛貨不會難過太久,買到好貨會開心一整天的好地方。 2. 讓我感動的唱片。有些歌手可能長得沒那麼亮眼,或是舉動有些特異獨行,不過他們的歌聲卻會讓你起雞皮疙瘩或是聽到想落淚。比起市面上充斥的那些低俗小毛頭(很娘、很幼稚、沒才華、沒口才、主持只會無聊當有趣、族繁不及備載),這些人的唱片會讓我捨得掏錢出來買。 3. 衝動買下的唱片。有時候就是這麼一個天時地利人和,就恰巧看到一張唱片,就恰巧有不得不買它的理由,就衝動的買下去了,這種經驗相信大家都有過。
我說,這會不會太快了點… Windows 版 Safari 出來還沒滿一天,就已經找到六個安全漏洞了 (四個 DoS bug 及兩個 remote execution):Apple Safari On Windows Broken On First Day。 現在看起來似乎是為了趕在 WWDC 亮相而釋出的版本…
說真的,我也不想這樣浪費大家的時間啊... 但是如果最後頭獎得主都是才不到百人收推的書籤,縱然 the winner is still the winner,難道妳不會覺得這些活動勞師動眾勞時傷財結果搞老半天其實也沒有激發出太大的漣漪與火花;雖然證明了只要願意用心投入這類比賽投資報酬率真的很高,難道不覺得可惜應該還可以作得更出色嗎?
所以,馬老大意思是在讚揚臺灣兩黨政治?不是,是在恨民進黨,因為執政就執政,幹嘛老是跟在野黨吵?對這現象,馬老大提出一個方法,就是臺灣執政黨一黨獨大。民進黨,看你聰不聰明了,馬老大的話如果聽不懂,又不加以善用,那2008年選輸馬老大,也是應該的。如果聽得懂,就得謝謝馬老大!
引述 :『小公司生存的方式,除了我剛剛所說的,靠網路廣告獲利外,還有其他方式。我舉一個例子:台灣目前有三家網路公司上市:久大、PC home、104。首先上市的不是PC home,而是大家不熟悉的久大。久大是一個B2B的網路公司,提供給企業一個運算力量,當網路使用者搜尋關鍵字時,該公司的相關訊息,會跑到搜尋引擎的前段,讓人容易被搜尋到。所以,小公司還是有它生存的利基。 ...... 我認為3.0的時代,可能發生的是搜尋力量的強化,以及形態的改變。我拿雅虎和Google做比較,來說明搜尋功能對使用者的重要性:雅虎像是個百貨公司,做了各式各樣網路上最普及的服務,但它的規模比Google這種單純做搜尋的公司還小。以二○○二年來看,雅虎的營運額是六十億美金,Google則可達一百億美金。一個搜尋有足夠市占率的公司,可以比其他公司都還要大。』
第三名:逛到進到掛有「拒絕無名」小貼紙的部落格: 在台灣大概有1000個資深部落客明白表示他們討厭無名小站,另外九十九萬九千個部落客都掛在無名小站上面。而那1000個部落客,有九百九十九個整天都在挖無名中的『正妹』照片。只要破解出一張裸照,貼上自已的部落格,就可以創造出一天大約十萬頁的點閱量。 掛「退出無名」小貼紙的部落客們,都是默默付出的新好宅男,完全不要一毛錢為無名小站病毒行銷,每天都在為無名打知名度。而那些被騙去『無痛搬家』到 pixnet或其它地方的人,遇到下面這樣的畫面,會想要再做另一張小貼紙來罵『 「退出無名」小貼紙』,前提是他們自已的部落格還在。
前天淡江發生一對倒楣男女的驚人事蹟,不只這次,包括上次聽到黑澀會妹妹也出現有名小站的相簿被破解而被盜取照片的事件,就可以知道,大家雖然很愛用網路,但是對於網路安全是一點概念都沒有的! 先聲明我並不是打算說網路是危險的,要如何讓它安全卻是要用戶自己要有好的習慣跟常識。 首先我對於他們認為加密過的相簿就是安全的這個概念感到不可思議,聽到他們所設定的密碼更是讓人無言,通常密碼為了避免忘記,都會給密碼加上一個提示句,而我聽到那個提示句竟然是「寶貝的生日」,我感到驚訝,這種幾乎可以說攤在陽光下的東西怎麼可以就這樣告知他人呢?從社群連結、文章中提示或是任何小地方,很容易就讓人找到他男朋友的部落格,然後找到他的個人資料,不管是從部落格上還是從交友上,然後這個密碼就跟手機設定0000的密碼一樣沒意義... 但是如果你是要問我要怎麼樣設密碼才是安全的,我只能說破解一個密碼純粹是時間長短的問題而已... 這方面的資訊可以參考達文西密碼的作者 丹.布朗 所著作的一本 數字城堡 的小說中,有很詳細的敘述,告訴你密碼這種東西的可笑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