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訪客
聽了妹妹講這兩件類似的事情,不禁想到底這現象有多普遍。這種擺明了就是技術性杯葛公投。你說這是立法院就算了。但是,基層的選務單位的這些小螺絲釘們,作為執行者,竟擅加自己的意見與判斷來干擾選務的公正性。若非是上面有人指使,不然就是這些小螺絲釘們非常不認份,不明白自己的角色。
至於民進黨呢, 我也有一個建議: 做事不要太急燥。 請把正名與民主這兩件事分開處理。 民進黨現在連執政的實力都沒有了, 更遑論追求正名的實力; 但另一方面, 現在的迥境, 從另一個角度看, 卻正好是提升臺灣民主的大好機會: 請邀請 Lawrence Lessig 等等學者專家/社運人士來臺灣巡迴演講, 促成 「陽光進國會」 公投。
因為你落選了,所以你才是正牌的...呵。
據悉,市府會提出此案,肇因於最近數起公共政策引發爭議,象徵民意的民代發聲反對,市府針對數案進行民調,結果卻顯示市民肯定市府的政策,完全南轅北轍的答案頗令市府困擾,因此決定有爭議的市政政策直接交由市民表決,讓真正的民意能忠實反映。
這個有意思!
和希望投票人數相差十倍,但是我覺得代表性沒有太大差異,所以這個投票結果依舊有意義。
如果對政治感到失望,請別對台灣失望,我們越沈默,不肖政客與媒體越會用這樣的機會來操控我們。歡迎一起來投下這一票! 在7/10前,只能看到投票人數,大家關心的投票結果與分析,也會在活動網站中公佈。
如果大家是冷漠下來,那真的是件壞事了。長久以來我們對政治的冷漠,或是漠不關心,讓這些政客與媒體可以假借我們的名義,到處說他代表的是 2300 萬的台灣同胞。你真的覺得他們代表你的聲音嗎?
固然這種網路公投的方式已經排除了某些人--不會用電腦的、沒時間上網的、根本沒錢理解網路這件事情的--但總是一個開始。因為重要的不是我們選擇了哪個答案,然後哪個答案比較多人選;重要的是在投票之前、與開票之後,我們不斷的去問:「為什麼是選擇這個答案?」 This is not the answer, but the begining of a lot of questions.
我討厭無根據的爆料,我討厭亂七八糟的集會遊行與衝突,我討厭現在被沒證據的指控,卻還得自己找證據證明自己的清白,我討厭立法院,我討厭台北市的弊案三十多個公務員卻都無罪釋放,我討厭馬英九的兩套標準,我討厭阿扁的治國績效不彰,我討厭兆豐金的圖利給財團...(咦,不是沒看新聞嗎?怎會知道這些?每天看這裡就會知道了@@")
以下,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的部分內容: 第三十三條 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
事實永遠比較殘酷。
於是Mark呼應推動台灣第二次公投,呼籲把決定權還給人民,可見台灣 Bloggers 們!嗆出你ㄟ心聲啦!籌備中 ... 一文,題目可見這裡,陷入政治冷漠的朋友們,一同加入吧!
來吧!讓人民選擇,讓理性發聲! 這次公投不是一拍兩瞪眼的公投,而是台灣人民打開心結,面對自己的一次大好良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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